易燃易爆物品混存
隐患描述
易燃易爆物品混存
隐患依据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 6.10.a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整改建议
将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并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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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混存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 6.10.a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将甲、乙类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并在醒目处悬挂安全警示牌。
堆垛面积超标
危险物品露天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