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合监督检查或拒绝提供资料
隐患描述
未配合监督检查或拒绝提供资料
隐患依据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6 号)第二十二条: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应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整改建议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如实提供制度、记录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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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合监督检查或拒绝提供资料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 6 号)第二十二条: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应配合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如实提供制度、记录等文件。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失实报告
未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或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