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倒装气瓶残液或对气瓶加热 2025-03-26 隐患描述 私自倒装气瓶残液或对气瓶加热 隐患依据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 6.1.10 条:禁止倒出残液、用火或热水加热钢瓶。 整改建议 停止违规操作,委托专业机构处理残液。
气瓶充装容积超过 85% 或高温环境使用
气瓶未凹印充装单位标志或使用翻新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