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护人员
隐患描述
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护人员
隐患依据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五条:工贸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整改建议
立即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护人员,并确保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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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护人员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五条:工贸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立即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护人员,并确保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并建立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