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仓料斗(含灰斗)钢结构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隐患描述
粉仓料斗(含灰斗)钢结构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隐患依据
《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四)项:燃煤锅炉烟风道、除尘器、脱硝催化剂装置、渣仓、粉仓料斗(含灰斗)、输煤栈桥等重点设备设施的钢结构、支吊架、承重焊接部位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整改建议
停止粉仓料斗相关设备运行,对钢结构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确定强度不足的原因和部位。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加固方案,如采用粘贴钢板加固、增设钢支撑等。在加固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加固完成后,进行结构强度测试,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渣仓承重焊接部位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粉仓料斗(含灰斗)支吊架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