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
隐患描述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
隐患依据
《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七)项: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施工企业,所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或专家论证,开展爆破、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履行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或无人监护。
整改建议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超规模危大工程方案进行论证,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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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
《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七)项: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施工企业,所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或专家论证,开展爆破、吊装、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履行施工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或无人监护。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超规模危大工程方案进行论证,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简化程序。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