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破坏监测系统或篡改数据 2025-03-20 隐患描述 关闭、破坏监测系统或篡改数据 隐患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二(七)3:关闭、破坏监测系统或者隐瞒、篡改、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整改建议 恢复监测系统并禁止篡改数据。
高度 200 米及以上排土场边坡未建立监测系统
边坡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