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作业。
隐患描述
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作业。
隐患依据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一):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危险货物作业的。
整改建议
立即停止超范围作业,重新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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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危险货物作业。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一):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易燃易爆、毒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危险货物作业的。
立即停止超范围作业,重新申请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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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许可范围从事毒性危险货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