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仓支吊架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隐患描述
渣仓支吊架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隐患依据
《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四)项:燃煤锅炉烟风道、除尘器、脱硝催化剂装置、渣仓、粉仓料斗(含灰斗)、输煤栈桥等重点设备设施的钢结构、支吊架、承重焊接部位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整改建议
对渣仓支吊架进行逐一检查,评估其承载能力和变形情况。对于强度不足的支吊架,及时进行更换或加固,可采用增加支吊架截面积、更换为高强度材料等方法。在更换或加固后,进行荷载试验和应力监测,确保支吊架能够承受正常运行时的荷载。同时,建立支吊架维护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渣仓钢结构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渣仓承重焊接部位总体强度不满足结构强度要求